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全板块员工的法律素养,强化法制思维和意识, 10月27日,中金建设邀请北京乐通律师事务所徐松律师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党委副书记陆胜旗,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程法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朱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连志出席,本部全体员工参加学习,各权属单位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学习。
徐松律师首先介绍了《民法典》的概况、编纂背景以及其颁布意义。随后,徐律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全新规定,从自甘风险原则、自助行为原则、权利人通知规则以及高空抛物坠物致害责任制等八个方面,并结合实际生活及经典案例,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全新规定进行详实专业的解读。学习期间,大家积极提问发言,结合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和探讨。参训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对《民法典》的学习讨论,解答了很多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带来了新的启发和思考。
副总法律顾问高文艺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是我国法治建设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以及每位员工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中金建设每位员工都应该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提升法律意识和自身业务水平,维护和保障好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