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太平2023-2025年铲装运输设备租赁,该项目已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为: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露天开采,投标人在招标人整体生产组织安排下,租赁设备主要用于完成采矿及剥离工程中的铲运和辅助工作,采矿量1343.35万m³、剥离量896.37万m³。(本项目工程量为估算,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年度采剥计划为准)。
租赁设备主要用于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投标人在招标人的管理监督下将矿岩铲装、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采剥工程相关的其他辅助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约定)。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长山壕金矿。
2.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金属露天矿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1360-2019)及国家和行业其他现行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预估工期3年。
2.6因业务需要,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需在本项目所在地成立分公司。目前分公司注册事宜正在办理中,本次招标授权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为招标人。中标人需和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分公司签订合同。
3.资质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矿山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范围中包括机械设备租赁。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社保证明。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近3年至少具有1200万m³/年或以上矿山土石方剥离工程合同业绩1份,并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结算证明。
6.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施工设备最低要求一览表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施工设备最低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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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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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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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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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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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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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m³以上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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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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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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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臂挖掘机
|
台
|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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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t以上矿用自卸车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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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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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
|
台
|
1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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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山推)
|
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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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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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孔钻机
|
台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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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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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破碎锤
|
台
|
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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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机
|
台
|
1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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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机
|
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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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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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路机
|
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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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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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³及以上洒水车
|
辆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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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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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无轨人车(ru-10)
|
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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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是根据目前露天生产情况设备配备最低要求,为保证生产各投标单位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设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9.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9:00-2023年1月18日17:00,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收取标书费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开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慧忠里支行
银行账号:0110 0077 01
开户行号:301100000769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回执扫描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 jzcg@ngecc.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回执扫描件及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0.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17:00前到账。
1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单据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开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102488084120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2.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2.1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长山壕金矿
联系人: 孙绎尘
联系电话:136713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