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治党与治国的内在联系。从法治建设角度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又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角度看,制度治党是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制度治党日益成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制度要充分发挥作用,不在于数量多,而在于管用有效。这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我们党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制定的规划计划、起草、审批、发布、解释、备案、清理等程序作出规定;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对党内立法发展作出具体规划。对党章进行修订,并制定、修订和发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随着党内法规的日益完善,制度笼子全方位扎紧,制度治党在管党治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密切互动、相辅相成。依法治国是从全局讲的,是治国的基本方略,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制度治党则是从执政党建设角度讲的,是对执政党提出的法治化要求。
依法治国是制度治党的基础和依托。制度治党既是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提出的,也需要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中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要贯彻落实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当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尤其需要健全执政党的制度体系,使党治国理政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制度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制度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方式。制度在党的管理和建设中发挥着基本依据、行为规则、纪律保障等多方面作用。中国共产党处于长期执政地位,需要保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就要提升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化水平和能力。如果在党内不能实行和实现制度治党,就难以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实行和实现依法执政。制度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党内实践,关系整个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
在实践中,应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使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法律规范对执政党依法执政的要求、对执政党自身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乃至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与执政党的关系,从法律角度使法治建设与执政党建设相衔接。在推进制度治党的过程中,应把党规党纪放在法治背景下进行设计,全面准确认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性质,使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坚持党章修改与宪法修改相协调,将宪法法律的精神体现在党规党法之中,使宪法原则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等保持一致。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国家立法和党内立规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实现国家法治建设与执政党制度建设互促共进。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 人民日报 》( 2017年09月27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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