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集团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建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金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金建设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及具体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中金建设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贺云、张杰
成 员:吕有意、杨松荣、李红莲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面领导中金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负责向集团督导组汇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3、负责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主 任:张 杰(兼)
副主任:熊壮图、芦莲莲
成 员:吕理霞、张成龙、田洪义、陈宏伟、罗江华、于向峰、张静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宣传组。
(一) 综合协调组
组成人员:熊壮图(组长)、罗江华、王清明、吕静、章志龙、罗睿、岳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下发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承办以领导小组和中金建设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综合性文件。
3、负责指导中金建设所属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下称所属活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推进和有关领导指示精神的落实。
4、负责与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及所属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联系工作。
5、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会议,负责会议记录、纪要整理、材料归档等工作。
6、负责收集各部门、各下属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分解督促各部门、各下属单位限期整改解决。
7、负责收集所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各类上报材料汇总并对材料进行把关;汇总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8、负责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
9、负责受理职工、群众举报投诉,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进行督办。
10、负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员追责情况进行督办。
11、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材料宣传组
组成人员:芦莲莲(组长)、张静、张娟平、周 静
刘飘、隋晓阳、杨慧敏、赵波
丁明辉、侯文潭、王佳贵
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总结大会等各阶段领导讲话材料。
2、负责起草教育实践活动阶段工作总结和整个活动的总结报告。
3、负责收集汇编印制学习资料、购买学习资料等。
4、负责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对各阶段活动的宣传报道。
5、负责针对学习专题,邀请有关专家领导作辅导报告。
6、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动态信息收集,及时编发简报、新闻报道,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信息。
7、负责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专题网站等工作。
8、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音像资料的采集及活动氛围营造工作。
9、负责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材料工作组的联系工作。
10、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所属活动单位组成
中金建设所属活动单位在中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中中金(西安)重型钢结构有限公司、中金建设工程机械化分公司、中金(西安)检测有限公司、中金(西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家合并成立一个临时党支部组成一个教育实践活动小组,由牛善忠任组长组织活动的开展;甲玛(二期)工程建设总包部、中原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总包部(成立临时党支部)、中金建设山西分公司(成立临时党支部)独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金重工项目部参加机械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中金(西安)投资有限公司参加中十冶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新启动项目(绥芬河项目部)在项目机构未正式运行前临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参加原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督导工作
中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派出四个督导组,负责对所属活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检查督导,督导组组长由中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督导组成员以公司党群工作部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及资产财务部的人员为主。
督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所督导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所督导单位的活动各阶段工作方案、民主生活会方案、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及个人整改方案、活动动员和总结报告等进行审核把关。
(2)负责定期调度并检查所督导单位的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对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包括动员大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大会等重要会议及活动。
(4)负责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向所督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成员通报掌握的情况和问题,与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提醒,会同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5)负责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6)负责指导审定所督导单位制定整改实施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及制度建设计划,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7)负责向中金建设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反映督导情况;督导工作结束后,向中金建设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2、督导组成员、督导单位:
(1)第一督导组
督导组组长:贺 云
督导组成员:芦莲莲、罗睿
督导单位:
甲玛(二期)工程建设总包部
中金建设山西分公司
(2)第二督导组
督导组组长:张 杰
督导组成员:熊壮图、岳强
督导单位:
中原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总包部
(3)第三督导组
督导组组长:吕有意
督导组成员:罗江华、章志龙
督导单位:
中金(西安)重型钢结构有限公司
中金建设工程机械化分公司
中金(西安)检测有限公司
中金(西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4)第四督导组
督导组组长:杨松荣
督导组成员:李红莲、周静
督导单位:绥芬河项目部